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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续签,继续留用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 当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而结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过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续签提前30天通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它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协商,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3、7日内给出书面答复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 4、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比较大的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 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6、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 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1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 7、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公司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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