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劳务,那个就不叫工资,叫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关于完税凭证的问题:自己拿着身份证件到地税大厅打印就可以,如果没有,你可以找财务,让他以单位的名义到税务局申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作用和完税证明一样。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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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1、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扣缴义务人既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之义务人。即扣缴义务人收取纳税人的税款代为纳税人缴税的人。 4、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同样要面对国家和征税机关,常常会同时扮演纳税人的角色,他们的很多基本权利应该是一致的。因此把扣缴义务人与实际纳税人一起归入纳税人的概念范畴,在实际的税收征纳关系中,有利于保护扣缴义务人在税法上的权利。 5、纳税人也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 6、扣缴义务人只是代扣纳税人(注意为纳税人)税款,然后向国库缴纳税款,真正的纳税主体还是纳税人。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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