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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认购金约定和处理

2023-04-14 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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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4 回复

专业分析:

适用的主要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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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认购书中中约定定金的方式如下:应明确约定收受定金的性质;适用定金罚款;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为担保双方履行签订购房合同的业务,乙方需在该认购书签字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如约定期限届满,乙方反悔拒绝签订购房合同,定金将不会返还。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则双倍返还定金。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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