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由谁负有举证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劳动争议的证据。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工资的金额、时间、收件人的姓名和签字保存两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在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但我们可以根据现行的其他法律规定找到依据。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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