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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 和() 要由谁举证

2021-10-24
举证责任应根据情况,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第6条第3款规定,使用者应书面记录支付工人工资的金额、时间、收件人姓名和签字,保存2年以上的准备。分别确定:1、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领工资的情况作出证明2、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必须对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作出证明3、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实际收到的工资金额的,劳动者必须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作出证明4、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5、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佣金回收后支付的劳动者,劳动者对货款承担证明责任6、如果需要提交劳动者提交证明书的话,就需要提交证明书,即使提交证明书的劳动者提交证明书,也需要提交证明书

相关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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