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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担任职务,劳动任务,在哪个地方工作);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否标准工时制,周末单休还是双休); 6、劳动报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7、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10、劳动争议解决(协商、调解、作出、诉讼); 11、试用期、培训期、竞业限制等其他约定条款。 最后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写明签订时间。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必备条款中,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是核心内容。要求内容明确、具体,特别要写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和劳动报酬的组成。可备条款有: (一)试用期。 (二)培训和最低服务年限的约定。 (三)用人单位安排、提供培训相关费用约定。 (四)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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