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审批程序城市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口(含集体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如实提供的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结婚证、离婚证 (判决书)、残疾证、病情诊断书、学生证 (入学通知书)、就业收入、劳动能力等状况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劳动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否则不能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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