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流程如下: 1、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3、持有出让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1、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2、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等; 3、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等进行审核;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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