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一方无法生育: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属于最高院相关司法意见中确定的典型情形之一。 一【因无法生育离婚符合相关司法意见】 我国传统观念上有一个显著的婚姻特征就是“结婚生子”。虽然婚姻的目的并非单纯结婚生子、传宗接代这么简单。但传统观念不可能一下子改变。所以法律适应现实需要,把生理缺陷问题视为认定感情破裂的典型情形之一,并以司法意见的形式加以规定。 二【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第一条: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针对如何处理婚姻中一方无法生育的情况,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无效婚姻中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姻法于2021年开始失效,由《民法典》代替。婚姻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无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