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怎么理解呢?

2023-03-01 22:14:51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1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所称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展开更多

针对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怎么理解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应该具体包含那么两层含义,具体如下: 1、是行为性质而言,应当是不及时支付或者是和不足额支付, 2、是支付对象而言,应当仅指劳动报酬。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没有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也没有按约定的工资或者实际确认的工资发放给劳动者。简而言之,用人单位约定一个月中的某一天发放工资,但是超期了,这称未及时;若发放的工资比约定的工资或比应发放工资低的,称未足额。这两者要并列成立才构成劳动合同法上的规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