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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告劳动局,但是最好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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