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相关法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金额或者标准,合理的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限制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针对如何写竞业限制期的补偿协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单位每个月应该给补偿。具体的支付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未约定经济补偿的,但劳动者仍然履行义务的,能够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月给予其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该协议,则应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至于具体的补偿数额、补偿方式等则依据协议来确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