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直辖市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第三种情形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导致停产、合并、兼并、分立、转制、易地改造等,在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的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的意见,共同协商裁减办法,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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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4.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二、职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职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出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⑤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垮地区转移工作单位的。
员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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