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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城搬迁,员工不去是否需要赔偿?

2022-11-11 14: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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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1 回复

专业分析:

原则上,用人单位同城搬迁,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对于所在公司来说,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继续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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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同城公司搬迁的如果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则对员工没有补偿,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对员工是否需要补偿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 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搬迁给员工造成了重大影响且没有采取弥补措施的,则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给予补偿。如果搬迁没有给劳动者造成重大影响; 或者虽然造成了重大影响,但单位及时采取了弥补措施,如实施了调整上下班时间、提供班车等措施了,则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补偿。 如果需要补偿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者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 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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