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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2023-04-26 21: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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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26 回复

专业分析: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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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购房时,一方未对房子有任何贡献的 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购房时,一方对房子有出资的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的分配方法:只有一方出资,属于个人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离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无需单独列示房屋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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