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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父亲诉杨某故意杀人案

2019-04-18 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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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苏敏律师

2019-04-18 回复

专业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社会上发生张三故意当众打李四耳光,致使李四倍感受辱自杀后果,追究张三侮辱罪刑事责任通常没有异议.但学校中发生教师故意当众打学生耳光,致使学生自杀的后果,通常都会责备学生心理素质差,以打耳光与自杀没有因果关系为由不追究打人教师刑事责任.我认为,本案中,教师杨某的行为不涉嫌故意杀人罪,但是,鉴于教师负有教书育人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义务,学生身心未发育成熟,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薄弱,以及教师杨某打学生林某耳光的行为确属当众严重侮辱林某人格的行为,且造成林某自杀的严重后果,杨某的行为涉嫌侮辱罪,应当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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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杀人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丰培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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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种类非常多,若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就构成了贪污罪,但是,嫌疑人之前因为贪污受过行政处分的,或者将贪污赃款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就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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