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组织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土地、建设交通、地震、民防、消防、绿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利用广场、绿地、操场、公园、体育场 (馆)、大型停车场等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配套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储备必要的物资,提供必要的医疗条件,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统一的标志标识,并向社会公布。市和区、县民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保障其正常使用。
针对青岛哪里有应急避难场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应急避难场所属于人防,归所在辖区的街道办管,现在随着机构改革人防办撤并进了国务院紧急事务部,省市县政府应该也会随着机构改革,把应急避难场所归属到地方的应急部门统一管理。
要有食品、药品当物资储备库。要有供水设施,生活水达到国家标准。要有排污系统及垃圾集中存放点。要有供电设施。要保证应急避难场所的照明需求。要有通讯设施。无线信号要覆盖应急场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附近、门口等要有指引标志。指挥场所可利用平时的管理房,不用建设专门的指挥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