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2023-08-29 19:32:40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29 回复

专业分析: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弊端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展开更多

针对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 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通常是通过申请而取得商标权。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如授权许可、转让、继承、司法拍卖等方式取得。但应当注意,无论那种方式取得的商标权,商标权均只能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才能使用;商标权期间为10年的使用期间,期满前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续展才能继续使用商标。商标权的行使和标注均要依照法律的明确约定,不得任意使用该商标和标识,标注商品或者服务。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有: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终止商标权终止的情况: (1)因注册商标法律规定有效期期满又末申请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注册,造成注册商标销户,商标权因此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全自动申请办理销户申请注册而造成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异议被商标审查联合会判决撤销注册商标,而造成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是终止而造成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善,被商标局撤销申请注册或是经商标审查联合会判决撤销申请注册,而造成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背商标法要求被商标局撤消其注册商标,造成商标权终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