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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

2020-01-02 203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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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 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通常是通过申请而取得商标权。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如授权许可、转让、继承、司法拍卖等方式取得。但应当注意,无论那种方式取得的商标权,商标权均只能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才能使用;商标权期间为10年的使用期间,期满前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续展才能继续使用商标。商标权的行使和标注均要依照法律的明确约定,不得任意使用该商标和标识,标注商品或者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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