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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解

2023-06-06 11: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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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6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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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指的是在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或者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此时应当揭开公司面纱,使公司不再具有独立财产权。但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应是个别使用。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 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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