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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2022-04-28 10: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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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8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解读:本条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工龄经济补偿金问题。从总体上看,增加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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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并非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只有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以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为标准计算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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