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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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项目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资质; 2、必须要在合同上明确标定价格; 3、属于在购房时合同中标明的可移动的所购房产内包含的所有财产; 4、特别要约或规定,如贷款条件、方式、房屋质量要求的特别标准等; 5、附售房合同中必须详细载明您认为应该归入购房权益的附带设施和相关用具。
购买期房签订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 1、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 2、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应齐全 3、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 4、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主体结构、房屋质量等具体情况; 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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