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针对签订房屋产权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买卖双方是否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出卖人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的许可证明; 4、合同的内容、形式是否合法等。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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