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不算工伤,单位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员工发病上班途中单位要负工伤赔偿责任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上班期间撞人公司会负全责。因为这是在上班期间产生的侵权事故,属于执行工作职务。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反之,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而是由员工自行负责。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属于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突发疾病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有责任。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亡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