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高温工作环境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减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10月 ●非高温作业人员月津贴100元 ●通知具有强制性,企业应依规定计发 省劳动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在岗人员每人每月可享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高温津贴,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10月。 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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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 6、7、8、9四个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北京市在6-8月针对室外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发放不低于180元的高温津贴,对于室内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发放每个月不低于120元的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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