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本罪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法条不仅包括原投毒罪的行为,并且内容更加广泛。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逃究。
针对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投放危险物质罪认定标准:行为人必须投放有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家禽和水产养殖安全的危险物质;交付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不需要不特定多数人中毒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损害的实际结果;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
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核心在于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具体来说:第一、行为人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第二、投放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该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是牲畜,或者其他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第三、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存在即可。第四、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 1、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用的食品或饮料中; 2、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 3、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