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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关系。债权关系是一方享有权利,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另一方应该履行对方催告的权利的内容。买卖合同中即属于此种合同之债,因为买卖合同中,卖方要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要支付标的物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债务转让与第三人履行在诉讼上的关系: 1、债权转让:在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后,原债权人就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变成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由(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直接向其主张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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