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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四个子女,房子赠与其中一个儿子,受益者现对我不孝,能否收回房产,从新分配。

2019-02-07 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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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2-07 回复

专业分析:

由于房产的特殊性,在我国对房产的归属一般按照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婚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则房子的产权没有进行变更,属于原产权人。离婚时属于原产权人,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已经过户的,则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房产赠与的,公证与否都不能改变房子的产权,正确的做法就是将房产进行过户,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证房子的产权,保证赠与合同的有效性。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婚前夫妻财产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关键是对财产的认定,认定为彩礼的,则有返还的可能,不认定为彩礼的,只能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因此,有没有必要将赠与的财产约定一定的条件,附上一定的义务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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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没有办理过户则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产权,或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且受赠人履行抚养义务,就无法收回房产权。虽然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无法收回房产权,但是也可以起诉儿子要求支付赡养费。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准备材料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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