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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否应由当事人约定?

2022-06-16 10: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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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6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关于专项培训服务和保密条款的特别约定,不能因其他任何事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专业培训和保密条款”外,任何事项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不过,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整个劳动合同的效力。对于其他条款,双方仍应诚实、认真履行。至于劳动者该不该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劳动法》第24、31条规定,劳动者在与公司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30日书面请辞,后因公司未答复才离职,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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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有以下两种情形: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服务期规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服务期规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常见的服务期限,有3年或5年。通常是用人公司会对下列三类人员适用: (1)用人公司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多于用常规手段和资金招聘的人员; (2)用人公司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例如飞行人员、银行职员; (3)用人公司为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员,如提供住房、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谓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公司约定在离职后某段时间内,不得在某地域从事某行业的限制。 常见的期限是2年,但竞业限制只能用于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其他员工是不能适用竞业限制的,即使签订了协议,也会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但仅限于上述的两种情形,除此之外,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关系中的违约金问题。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安排的培训,并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如果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金;另一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了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竞争业务,如果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其他情形下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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