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针对学生实习期发生工伤是否属于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不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其他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实习期间大学生育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学生实习期受伤不是工伤。根据《劳动法》规定,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在校生的实习与一般劳动者的劳动就业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在校生的实习属于学习的一部分,而劳动者的劳动构成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区分。 由于实习生不具备劳动者的资格,因此在实习期间遭受的伤害,依法不能按工伤待遇来处理,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实习生可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处理,可诉请法院裁决。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实习期间,由公司对学生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公司是受益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受伤的学生应该向公司主张赔偿。而学校对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所受伤害,在主观上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