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约定面积不一致,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误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合同约定的不符,面积误差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面积误差未超出3%时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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