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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4日离职,公司经营不好,从2013年11月开始拖欠剩余的工资怎么要回?

2018-06-26 0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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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6-26 回复

专业分析:

没有签订合同,足额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并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主张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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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完退休手续之后的次月。才能领取到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所以8月4号退休,应该就是9月份才能领取到工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四个月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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