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等证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应当声明对其保荐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等证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责任。为证券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声明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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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的法定义务是忠诚以及勤勉。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人员不得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负有破产清算个人责任的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代表人大量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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