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务院、原劳动部、北京市相关法规及劳动合同法规定: 1、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 3、您在该单位的因病医疗期为6个月;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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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有两种,分别为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和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乘以计算系数乘以病假天数。另外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要求企业推迟复工,工人推迟上班,有条件的企业还鼓励员工居家进行办公,避免人员的聚集。北京疫情期间休息不扣工资,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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