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无故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针对无故克扣工资是不是无正当理由,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同中正当理由是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非合同一方责任的理由。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遵守,如未遵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出现非一方责任的事实发生,则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仅承担公平责任。这即为一方具有正当事由,可以免除责任。无正当事由即不具有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的事由而未履行合同,此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定正当事由,比如不可抗力。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