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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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理赔程序,但是大部分理赔的基本步骤都是一样的,主要包括向保险报案、调查确定损失、签署和审核索赔文件、审批、赔付和结案等。车辆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修理前必须由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定损时三方必须全部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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