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承包人主张工程结算额有什么规定

2022-03-01 09:01:56
推荐答案

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1 回复

专业分析:

(1)如果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报告,已经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不作为默示条件,该结算报告可以作为结算依据;(2)此后承包人的所有涉及工程款的往来函件,均不应该再出现诸如“请确认工程结算款”或“请尽快答复”等字样;(3)如果承包人函件中出现上文的内容,意味着承包人没有确认结算报告已成为结算依据,发包人一旦回复,双方实际上又改变了约定的发包人不作为默示条款;(4)承包人唯一的内容就是催讨发包人尽快按照结算报告上确认的金额支付工程结算款。

展开更多

针对承包人主张工程结算额有什么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虽然分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并未建立合同关系,但由于分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了关于本工程的分包合同,而且实际完成了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故发包人符合施工司法解释规定的实际施工人的条件,分包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承包人对其拖欠的工程款。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程承包人如何界定主体: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