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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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有夫妻名字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房产证有夫妻名字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先行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进行分割。 3、法院受理后,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若房产证登记户主为夫妻双方,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 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是: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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