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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房产证登记为夫妻双方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 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
房地产证明书有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一方,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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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论写夫妻双方姓名还是只写夫妻一方姓名,原则上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应当一人一半。 2、如果房产有贷款的话,夫妻就房产只能协商归一人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做现金补偿。
许多人都纠结在房产证上的名字。其实房产证上即使有名字,只不过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但并非唯一的法定证据。如果该房产确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没有名字,经法庭调查属实,也还是共同财产;反之,如果一方能出示属于婚前财产的切实的证据,即使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也不可能成为公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综上所述,我们对于离婚房产证名字有能分割财产吗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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