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过户房产需要哪些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洽谈,对买卖房产的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价达一致后,双方签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二)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检查:买卖双方向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后,查验有关证件、产权,必要时到现场实地勘察,并由评价人对房产进行评价。 (三)立契过户:房产管理部门依据产权性质以及采购对象,按权限申报经负责人同意后,经办人将办理立契手续。在契约上盖章,双方持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管理部。办理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四)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后,买方持房产买卖契约,到房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子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换新的房产证。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1、卖方要配合买方进行产权调查;2、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成交价格,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中介公司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批,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