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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关于押金的规定有哪些

2022-08-19 20: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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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9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押金。因此,辞职,用人者必须退还押金。你现在的问题是,“押金条他们也没开给我”。如果对方不承认收取了你的押金,就有点麻烦了。按正常程序来说的话,是要退给你的,但是你提前走,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扣取的很合理,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倒也无所谓,如果扣取整月的工资,你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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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劳动违约金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以及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也需要按约定来支付违约金。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收取押金的。如果单位有该行为,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对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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