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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购房认购金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吗?

2023-02-13 1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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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3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是你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时交的预付款。只是约定你需在指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不得将此房转卖他人、加价等,认购金可退也可不退看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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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认购房屋购房者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定金能退。除此之外,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或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能退双倍。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购销违约金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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