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机构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财政专户拨入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向财政专户缴入该账户利息收入;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除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上级经办机构拨付基金、暂存该账户利息收入、原渠道退回支付资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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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含五大类,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或者挪用。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来源可以大致分为四个方面: (一)由参保人按其工资收入(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按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的保险费; (二)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的保险费; (三)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补贴;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银行利息或投资回报及社会捐赠等。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保险有着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而成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的专门资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不仅包括一定数目的金钱,还包括了用该钱款购置的资产与其增值部分。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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