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经办机构可以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收入户的主要用途是:暂存由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暂存上级经办机构下拨或下级经办机构上解的基金收入;暂存该账户利息收入;暂存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向上级经办机构缴拨基金、原渠道退回保险费收入、退回转移收入等情形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税务机关不设收入户,基金及时划入财政专户。收入户原则上月末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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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保险有着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而成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的专门资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不仅包括一定数目的金钱,还包括了用该钱款购置的资产与其增值部分。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含五大类,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或者挪用。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来源可以大致分为四个方面: (一)由参保人按其工资收入(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按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的保险费; (二)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的保险费; (三)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补贴;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银行利息或投资回报及社会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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