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第二十六节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第一百四十九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三)引诱、容留、介绍3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四)引诱、容留、介绍4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针对容留卖淫罪量刑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容留卖淫罪具体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有情节严重情形的,如容留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并且还要判处一定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判处一定的罚金。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的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一种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