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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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1、房屋赠与过户,需要缴纳契税;2、房屋赠与过户,受赠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房屋赠与过户,赠与人与受增人都需要缴纳印花税;4、房屋赠与过户若进行公证的,还需要缴纳一笔公证费用;5、房屋赠与过户,需要缴纳评估费用。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契税、印花税、公证费与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公证费为房管局评估价的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件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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