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认定后又找第三方协商要求赔偿,对方不同意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原因受到伤害,认定工伤的,应当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中包括误工费。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第三人不赔偿或者无法确定也不用担心,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
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而侵权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 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 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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