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前财产保全诉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诉前保全的注意事项是: 1、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 2、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4、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离婚诉讼程序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由当事人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4、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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