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要支付补偿金情况规定: (一)补不补关键看操作《劳动合同法》出台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现实中到期终止的几种组合 1、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 2、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 3、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 (三)没续签的原因用人单位劳动者谁举证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怎么处理呢司法实践中,应由用人单位对此负举证责任,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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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后,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公司都需要支付补偿金。包括如果是公司决定不续签的,也要给予劳动者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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