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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如何处理

2023-06-13 21: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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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3 回复

专业分析: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修理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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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发票证明由丢失票据的一方写明,开头文档正中间写“证明”,开头称呼是管税务机关的全称。 2.正文直接说明,在什么时间,为谁开具的发票及发票类型,注明发票流水号,说明发票丢失的原因。 3.将发票内容、发票号及发票金额写明,末尾写,特此证明,落款填写公司名称及日期,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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